为深入贯彻中央关于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决策部署,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立足审判职能,于近期制定并出台了《关于为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司法服务保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该《意见》旨在充分发挥人民法院在化解社会矛盾、稳定市场预期、维护公平正义中的关键作用,为陕西省夺取疫情防控和实现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双胜利提供坚实有力的司法保障。
《意见》紧扣当前形势,明确了全省法院系统服务保障工作的总体要求和重点方向。在依法保障疫情防控工作方面,《意见》强调要依法严惩妨害疫情防控的各类违法犯罪,快速审理涉疫民商事纠纷,特别是因疫情引发的合同履行、劳动争议、医疗损害等案件,注重运用调解等方式实质化解矛盾,维护社会大局稳定。要求依法支持和监督行政机关履行疫情防控职责,保障各项防控措施在法治轨道上运行。
在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方面,《意见》提出了多项针对性举措。一是着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妥善处理因疫情引发的企业债务、破产、金融纠纷等案件,对生产经营受疫情影响暂时困难但具有发展前景的企业,积极运用司法重整、和解程序,助力其纾困解难、恢复生机。二是依法保障“六稳”“六保”工作,加大对中小微企业的司法保护力度,在审判执行中充分考虑疫情对企业的实际影响,审慎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灵活运用执行方式,最大限度减少司法活动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影响。三是服务创新驱动和高质量发展,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激发市场主体创新活力。四是依法促进消费投资,妥善处理涉消费、旅游、房屋租赁等纠纷,助力释放内需潜力。
《意见》还就完善便民利民司法措施、提升在线诉讼服务能力、深化诉源治理、加强法治宣传等方面作出具体安排,要求全省各级法院畅通诉讼服务渠道,推广在线立案、调解、庭审,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疫情期间的诉讼权利,并通过发布典型案例、开展普法宣传等方式,引导社会公众增强法治意识,依法支持和配合疫情防控工作。
该《意见》的出台,是陕西省高院主动服务大局、践行司法为民宗旨的重要体现。它系统性地将司法审判工作融入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不仅为全省法院审理相关案件提供了明确指引,也为各类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提供了稳定的司法预期,是当前特殊时期一份至关重要的“社会经济司法咨询服务指南”。全省法院将以《意见》为指导,精准发力,担当作为,努力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为陕西省在常态化疫情防控中加快恢复生产生活秩序、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持续贡献司法智慧和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