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了历史性成就。在此期间,税收作为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发挥了不可或缺的关键作用。国家税务总局局长王军多次强调,税收工作必须紧紧围绕国家发展大局,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税收政策精准发力,有效激发了市场主体活力。“十三五”期间,我国实施了一系列大规模减税降费政策,包括深化增值税改革、降低企业所得税负担、支持小微企业发展和鼓励科技创新等。这些政策切实减轻了企业负担,特别是为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注入了强劲动力。据统计,“十三五”期间累计新增减税降费规模巨大,有力促进了实体经济发展,优化了营商环境,增强了经济内生增长动力。
税收现代化改革深入推进,显著提升了治理效能。税务总局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大力优化税收营商环境。金税三期工程全面上线并不断完善,“互联网+税务”模式深入发展,使得纳税服务更加便捷高效。发票电子化改革、税费综合申报等创新举措,大幅降低了纳税人的办税成本和时间。税收大数据应用也日益成熟,不仅提高了税收征管效率,还为宏观经济决策提供了重要参考。
第三,税收职能有效发挥,有力服务了国家重大战略。在支持创新驱动发展方面,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等税收优惠政策持续加码,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推动产业升级。在促进区域协调发展方面,税收政策配合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发展、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等国家战略实施,发挥了积极的引导作用。在服务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方面,涉农税收优惠政策和扶贫捐赠税收激励等措施,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贡献了税收力量。
第四,税收法治建设稳步推进,营造了公平公正的税收环境。“十三五”时期,税收法定原则加快落实,多个税种完成立法工作。税务部门持续规范税收执法,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加大对涉税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保护了守法纳税人的合法权益,维护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
国际税收合作深化拓展,提升了中国在全球税收治理中的话语权。我国积极参与国际税收规则制定,推动建立更加公平合理的国际税收秩序。通过实施《多边税收征管互助公约》和参与税基侵蚀和利润转移(BEPS)行动计划等,我国在国际税收领域的参与度和影响力显著提升,为“引进来”和“走出去”企业提供了更好的税收确定性。
王军局长指出,“十三五”时期税收工作的显著成效,是税务系统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的结果,也是广大纳税人缴费人积极配合支持的结果。展望“十四五”,税收工作将继续坚持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完善现代税收制度,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与此社会经济咨询服务行业也在这一过程中蓬勃发展。随着税收政策日益复杂和企业需求多样化,专业的税务咨询、财税规划和合规服务变得尤为重要。咨询服务机构通过为企业提供精准的税收政策解读、优惠申请指导和风险防控建议,帮助市场主体充分享受政策红利,降低税务成本,提高经营效率,成为连接税收政策与市场实践的重要桥梁,进一步放大了税收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积极效应。